拓跋胭脂觉得处处不如意。当然相较于皇宫那种监狱一般的压抑,现在这种烦恼是幸福的烦恼。

她是带过兵打过仗的人,现在这种军队她是处处不满意。

虽然她手下的人已经超过了三千,而且一个个都是久经征战的勇士。弓马娴熟,自然不在话下!

可是武器并不是她们熟悉的弯刀而是变成了大钱人喜欢用的环首刀。适应这种武器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
第二种就是军粮了,以前在草原的时候她们是骑着马赶着羊。从来不用考虑后勤补给的事情。

可是现在不同,她们的后勤补给处处受到限制。给她们送后勤补给的人几乎就是算着她们的日子,把粮食吃光了才会继续给她们送。

绝对不会让她们手中有超过十天的粮食补给。

这让她带领军队纵横天下就成了个笑话。

不过值得安慰的是也有好处。那就是她们吃的要比在草原上打仗的时候丰富的太多了。

有粮,有肉,有奶酪,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咸菜,这种日子以前在草原上是想都不敢想的。

就算是草原上的王公贵族吃的也没有这么丰富。其实这一点上拓跋胭脂倒是想多了。

因为给这支队伍提供军粮的不是同一个地方。所以这军粮的花样就有点儿多,让她们产生了错觉。

而且给她们吃的也真不是什么好东西,都是各个地方淘汰下来的粮食或者一些已经销售不出去的东西。

说实在的就是把她们当泔水缸来用,即便如此,这些草原勇士也吃得非常满意。

这就是为什么草原人总惦记着骑马来南边儿抢一把的原因。草原的物资实在是太单一了。有的家庭连铁锅都没有。

就算是草原的勇士跟着将军去打仗,其实吃的用的也很清苦。除了牛羊肉其实就是奶制品了。

能偶尔嚼点儿茶叶沫子,那都算是军队中有品级的人了。所以从南边儿抢来的所有东西都是好东西。

所以现在她们被粗暴的对待,反而有了一种幸福感。这些草原勇士哪里吃过这么多花样繁多的东西?

不过真正让拓跋胭脂不满意的,却是她们的坐骑战马。

以前她们在草原打仗的时候骑的都是草原的马。这种马个头不高。但是耐力十足。

每天奔驰行进数百里不成问题。虽然速度不高,但是不耽误脚程。而且根本不用细心照顾。到了地方之后把她们撒开,自己就找地方吃草去了。

吃饱喝足之后,第二天照样可以被骑着奔驰数百里。而且在草原的时候,这些勇士都是一人两马或者三马。

草原马个头矮,耐力足,而且什么草都能吃好养活。这就是草原勇士能够千里奔驰连续作战的重要秘诀。

而且在草原马里面有很多母马。一旦粮食断绝,草原战士就可以挤马奶喝。只要草不干枯,她们就是永远的强大战士。

可是现在给她们的马匹完全是高头大马。

这种马你其实她一天走数百里是没有问题的。而且因为腿长速度还非常快。

可是这种马的缺点就是耐力不足,一旦这一天尽情跑了数百里之后,第二天可能就没什么精神了。

最为关键的是伺候这种马比人还要麻烦。这些战马为了保持体力,她们吃的要比人吃的好。

而且每跑了三四十里,就要清理马的鼻子给她们梳洗,让她们暂时保持体力。

这种马唯一的好处就是冲锋的时候速度快。力量足,战斗起来酣畅淋漓。

但是战后追击转移和逃跑,那就是不用指望了。因为这种战马一旦全力冲击一两个时辰以后就必须歇歇了。否则对就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。

拓跋胭脂和她手下这将近三千人的草原战士对这种马是又爱又恨。

他们爱这些马冲锋陷阵时候的酣畅淋漓。冲击力十分强大,几乎是所向披靡。

恨的是这种马不冲锋的时候照顾起来实在是太磨人了。

每天各种草料,豆料不能缺一点儿,否则他们的战力就会明显掉落。这不是一群马,简直就是一群祖宗。

拓巴焉之连续给安小山写了好几封信,要求让他把这些码换成草原的马。

安小山对于这些信完全置之不理。

心说我要给你草原马,你哪天掉头跑了,我上哪儿追你去?草原马那玩意好养活,随便吃点儿草料就能连续作战,四处乱跑。

现在这些马,你不当大爷一样伺候他,他都跟你闹事儿。草料严重依赖于地方补给。

你要是连续让他吃三天青草,他绝对给你趴窝看看。就别说骑着他们继续打仗了。

对于安小山的不回复,拓跋胭脂也无可奈何,只能继续训练军队。

而且分批次的秘密的朝着某个地方转移。拓跋胭脂没有大潜的地图,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。

冬天到了,风雪越来越多。拓巴焉知这批人已经习惯了北地的风雪。这点儿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在意。

但是当风雪肆虐了扶余山的时候,这里变得焦躁而压抑。

官矿上的矿工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有领到工钱了。而在这之前因为各种借口克扣他们半数以上的工钱。

这导致矿工的家里已经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。甚至很多家庭夏天把过冬的棉衣给当了,就等着发了工钱,把棉衣赎回来过冬呢。

可是现在工钱迟迟不发放。老人病了看不起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病饿将死。

孩子饿的嗷嗷叫。

他们不想干了,想去别的地方讨生活,但三番五次都被官府给逼了回来。甚至好几个带头的都被打的遍体鳞伤,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呢。

他们这些矿工饥寒交迫,但是那些管事和管矿的官员却整日里花天酒地。

穿的是绫罗绸缎,以及保以及漂亮贵重的裘皮。

左拥右抱的是娇妻美妾。工筹交错的是公务应酬。这些矿工多少次找管事的交涉此事。

得到的都是不耐烦的回答,要么就是被矿监殴打。眼看着他们的日子已经过不下去,走到了绝路。

“三爷,活不下去了。我爹昨天死了。”一个满脸胡茬双眼通红的中年汉子。

跪在另外一个骨骼奇大,面相忠厚的汉子面前。

“人呢生死有命。早死早享福吧。”被称为三爷的人沉声说道。

“三爷他不是病死的。我爹是被活活饿死的。我爹是被那些矿监害死的。”中年汉子激动的说道,泪水瞬间奔涌而出。

“三爷,今天有喜事儿啊,张矿监家娶第三房小妾,让我们去喝酒。”

这时候一个年轻人,轻佻的跳了进来笑着说道。

“我爹饿死,他娶小妾?”地上跪着的汉子痛苦的说道。

“呵呵!那你可孤陋寡闻了五哥。这小妾可是张矿监花了三百两银子赎身的花魁娘子。听说水灵的很。”

年轻人笑的轻佻,丝毫不管地上的那个人刚死了父亲。

“找我们去喝酒是假的,跟我们要钱是真的。三爷,什么时候动身,我身上可没银子,你得借我点。”

年轻人笑嘻嘻的伸出手说道。

“他张矿监早年不过是落魄书生,这几年到是肥了。哪来的钱,还不是平日克扣我们的。现在连着三个月不开月钱,原来是去买花魁了。”

地上跪着的五哥咬着牙说道。

“三爷,你是我们的头,想想办法。”五哥一个头磕在地上。

很快门帘一挑,狭小的房间挤进来二十多个汉子,全都跪在地上。

“三爷,我们知道早年您是山上的好汉。带我们干吧。”

其中一个人说道。

被称为三爷的人憨厚的脸皮一抽。

“干什么?你们可知道那是杀头的罪过。”被称为三爷的人说道。

“全家都快饿死了,吃饱了被砍头也畅快。”五哥跪在地上上说道。

“我觉得张矿监家里的喜酒我们可以去喝了。不过我没准备带钱。”

轻佻的年轻人依旧在笑,却从怀里掏出一把牛耳尖刀拍在桌子上。

“三爷,您要是有顾虑不肯带着我们。那我们自己去。吃他娘、喝他娘、杀人放火亮堂堂。”

年轻人说道。

憨厚的中年人,抬手一耳光抽在年轻人脸上。

“再敢胡说撕了你的嘴。”中年人冷冷的说道。

年轻人被打的嘴角见血。

但是却一点也不生气,脸上依然带着笑容。

“三爷,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,我知道您是将才,指望我们这些人,成功的希望根本不大。

就算杀了张矿监,也扑腾不了几天,你带我们闯一闯吧。我娘走了,我现在只想杀人吃心。吃那些赃官的心。”

年轻人狰狞的说道。

“三爷……”一屋子人压抑的喊着。

“好,那今天我们去张矿监家里喝酒。吃他娘、喝他娘、吃饱喝足分米粮。”

陈三爷站了起来说道。

此人骨骼奇大,身形魁梧,站在哪里如同一尊铁塔一样。

平日里他是最能干的矿工,是矿工里面最热心的人。谁家有个大事小事都会帮忙。

而且他见识很高,在矿工之中积累了极高的威望。也是这些矿工的头目,此时确是振臂一呼。

整个矿村五百余矿工就汇聚于麾下。

当天晚上,张矿监的高大宅院之中,华灯高挑,宾客往来如梭。

礼物堆积如山,美酒佳肴摆了好几十桌子。

纳妾原本不应该这么大的排场的,可是这妾是花魁娘子,色艺双绝。

张矿监想要炫耀一下,自然大操大办了。当然另外的一个想法就是,要趁此收回一笔银子。

他管着两个矿,七八个矿村。今天这些小头目小管事的,都要来喝喜酒,自然是不能空手。

也不敢空手,所以这是一笔收入。能够抵消一些花魁娘子的赎身钱。

至于其他矿场同僚狐朋狗友,也趁此机会沟通一下感情。

“老爷,那些矿工的头目来了,您看怎么安排?”管家过来问道。

“切,安排个屁。让他们在下院随便吃几口打发走得了。没人给一万热乎饭,加一勺肉汤就行了。还指望老爷我伺候他们吃席是怎么地?他们配么?”

张矿监不耐烦的挥手说道。